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财务核算管理机构。在院长和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并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拟订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执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编制学校年度预决算报告,负责学校各项收支业务,管理学校资金调度,依法管理、核算和监督学校经济活动,建立和维护学校财务信息网络。现有工作人员4人,设处长1人,管理岗位3人。
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核算”的管理体制。财务处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修订完善了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合理配备和调整了管理岗位,建立了岗位职责,在此基础上,编印了《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汇编》《湖北工程学院新技术学院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为学校贯彻落实国家财经政策和财务人员依法科学理财提供了重要依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财务处建立了会计核算系统、收费管理系统、工资管理系统等多套会计电算化系统,拥有专用服务器和多套终端设备,财务核算、管理工作实现电算化。核算方法和手段进一步更新。
财务处全体会计人员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处定期组织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注意选拔吸纳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管理人员年龄、学历、知识结构优化,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财务处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管理行为,积极推行“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支付方式改革,加强与财政、金融机构联系,保障资金运行和安全。财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财务处 处长: 李 敏
电话:0712-234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