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学校财务管理职能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 统一管理全校的财务工作。其工作职责如下 :
1、执行国家财政、财经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财务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校内各项经济活动。
2、依法设置学校会计账簿、核算科目,建立和完善学校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管理体系,实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财务管理。
3、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预决算,监督控制年度预算执行,填报各类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4、依法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积极组织收入,集中统一收支管理和资金调度,保障学校各项支出和资金安全。
5、审核各项凭证的合法性、有效性,办理各项支付业务。
6、制订与报批学校收费项目,负责各类收费票据的领购、使用、与核销管理。
7、负责学校财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管理财务信息设备和各项数据。
8、审核、会签校内单位有关经济活动方面的文件、报告、协议、合同,参与工程项目建设、仪器设备采购招标等经济活动,监督合同、协议的执行。
9、负责全校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配合人事处做好财务人员的委派、培训、考核、聘任工作。负责会计档案管理。
10、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学校纪检、审计部门做好财务审计、检查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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